学法时习之丨超龄劳动者有权获得工伤补助金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10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市法院涉老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中,法院明确了用人单位对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责任,释放出对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的明确信号。
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肖某(时年63岁)受雇于某消毒公司干杂活。2017年9月15日,肖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当场死亡。2020年9月,肖某所受事故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某消毒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工伤决定,法院做出判决驳回公司的请求。
肖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二子陈某1、陈某2。2021年4月,陈某、陈某1、陈某2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消毒公司支付陈某、陈某1、陈某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共计718556元。某消毒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某消毒公司认为肖某属于退休人员,故无需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法院认为,肖某所受事故伤害已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某消毒公司未为肖某参加工伤保险,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最终判决某消毒公司支付陈某、陈某1、陈某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合计718556元。
以案说法
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其中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从法律层面对保障超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提出了要求。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用人单位承担认定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既明确了用人单位对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责任,又能够使超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及时获得救济,充分保护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典型示范意义。